欧盟航空旅客保护法规EU261完成20年来首次修订,明确航班延误超3小时最高赔偿600欧元,长途航班适用。新规废除去程未乘坐返程作废的霸王条款,允许旅客放弃去程后继续搭乘回程。同时细化改签报销、延误餐食住宿标准及索赔时限。新规尚未强制落地,但现行赔偿标准已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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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大核心场景
欧盟规定明确了“可索赔”的六大核心场景,都是最常见的行程受阻原因:航班取消;行李遗失;起飞延误;行李损坏;抵达晚点;旅途中受伤。
💡 解析:
这意味着无论是航班本身的问题,还是托运行李出了差错,甚至是在机舱内意外受伤,都有法可依,有钱可赔。
1. 取消或延误
1. 赔偿标准
如果航班延误超过3小时,或在起飞前14天内被取消,赔偿标准如下,最高600欧,按现在的汇率相当于4600多元!
航程 | 赔偿 |
|---|---|
≤ 1500 km | €250 |
> 1500 km(欧盟境内),或 1500–3500 km | €400 |
> 3500 km(跨 EU 长途) | €600(若航司已安排改签且延误 ≤ 4 小时,可减半至 €300) |
💡 解析:
这是最硬核的“羊毛”和权益!3小时和14天是两个关键触发条件。对于从国内飞往欧洲的长途航班(航程肯定超过3500公里),一旦遇到严重延误或临时取消或被非自愿拒绝登机比如超售,直接能拿600欧元的现金赔偿。注意是每个人,儿童也算一个哦~~
2. 适用范围
💡 解析:
这段非常关键,它解答了咱们中国乘客关心的“适用范围”问题。简单来说:
1. 只要是从欧洲机场起飞的航班(不管什么航司,比如东航从巴黎飞上海),都适用。
2. 如果是从国内飞往欧洲,必须是乘坐欧盟的航司(比如法航、汉莎)才适用。乘坐国内航司飞往欧洲则不享受此条款。
航司豁免范围:
航司如果能证明取消或延误来自其无法控制的“特殊情况”,可以免付固定赔偿,例如:恶劣天气、自然灾害;战争;失控旅客;机场、空管或地面服务商罢工。航司必须拿出完整证据,不能只口头说天气 / 罢工。
免付现金赔偿也不等于什么都不用管。即使是天气原因,航司仍然要提供餐饮、改签以及必要的住宿保障。
2. 终结“No-show”霸王条款
未乘坐去程航班“No-Show”的旅客,不能因此被拒绝搭乘返程航班。
💡 解析:
放弃去程的做法终于合法化了。过去如果买往返票放弃去程,返程会自动作废,现在这种霸王条款在欧盟被彻底废除了。未来,影响一定是深远的。
3. 改签与登机保障
航班取消或行程受阻后,航空公司必须尽快为旅客安排新的出行方案。如果航司在三小时内仍然没有提供合适的改签选择,旅客可以自行购买其他交通方式,例如:
购买其他航空公司的机票 改乘火车或其他合理交通工具 自行安排能够尽快抵达目的地的路线
同时,航司安排的替代行程也必须与原来的出行条件大致相当。例如,旅客原本购买的是直飞航班,航空公司不能为了节省成本,强行安排一个需要多次转机、耗时明显更长的方案来应付旅客。
同一张票的联程航班,前段延误错过后段,航司全责免费改签、食宿、赔偿,不得以 “转机时间不足” 推卸责任;多段联程受统一保护。
💡 解析:
“四倍报销”是这部分的重点!以前航司遇到取消只会一味拖延,现在有了硬性规定:3小时内航司搞不定,你可以自己买别的票(甚至其他航司的票或高铁),航司必须报销,上限是原票价的400%。同时,规定了航司不能拿“折腾人的中转航班”来应付原本买了直飞的旅客。
4. 延误期间的保障
新规进一步明确延误期间的保障,如果航空公司未能提供下面这些协助,旅客可以自行安排并在事后申请报销。航空公司必须在收到请求后的14个自然日内,报销必要、合理且成比例的费用。
每等待两小时,应提供一次饮料或简单茶点 等待满三小时,应提供一顿正餐 此后每等待五小时,应再提供一顿正餐 每天最多提供三顿正餐 还应提供网络连接和两次电话服务
💡 解析:
标准细化到了小时级别。2小时给零食,3小时给正餐,这给旅客维权提供了精准的尺子。如果航司不给安排,旅客自己去机场餐厅吃完保留发票,航司必须在14天内打款报销。
对了,其实还有酒店相关免费政策。如果航班取消或严重延误,导致旅客必须在当地过夜,航空公司还应当免费安排酒店,并承担机场与酒店之间的往返交通费用。普通旅客的免费住宿可以限制为最多3晚。
5. 赔偿时限与方式
1. 赔偿时限
行程结束后4天内,航司要主动发送索赔方法; 旅客有9个月时间提出现金赔偿申请; 航司收到申请后,须在30天内付款,或者说明为什么拒赔; 航司若以特殊情况为由拒赔,还要解释理由并告知投诉渠道。
💡 解析:
这次改革非常实用的一项,终于把索赔流程和时间写清楚了。这才真正解决了过去航司“找不到入口、长期拖延、不给回复”的问题。据说过去有60%以上符合赔偿标准的旅客从未申请过赔付。
所以,在官网值机的时候登记邮箱,这样一旦发生延误取消等情况,只要等着航司给你发索赔方式就行了!
2. 退款选择权
航班取消 / 长时间延误后,旅客拥有全额现金退款权:
未飞行航段必须原路现金退还,航司不能强制发放代金券抵扣退款; 若旅客自愿收下代金券,新规约束代金券:无有效期、无附加限制、过期必须折算现金返还; 往返票只飞一段,未乘坐航段全额退款,不得克扣手续费。
6. 票价透明与附加费限制
为了方便旅客在不同航空公司之间比价,在任何预订流程开始之前,必须默认展示包含一件手提行李额度的机票价格。如果旅客不需要手提行李额度,航空公司仍然可以提供不含手提行李的机票价格。
旅客始终有权免费携带一件个人物品登机。个人物品(例如手提包或小背包)的尺寸不得超过40厘米×30厘米×15厘米,或者必须能够塞进前排座椅的下方。
💡 解析:
专门整治廉价航空(如瑞安、易捷等)的“低价引流”套路。以后在平台搜机票,看到的价格必须是能带一个手提行李的价格,不会出现到了机场被迫付高额行李费的尴尬场面。同时明确规定了人人都可以免费带一个小背包(40x30x15cm)上飞机。
针对部分联航的乱收费现象,如今还规定了:
乘客修改姓名拼写错误,不得额外收费; 已经完成值机后,打印纸质登机牌不得额外收费; 航司应提供电子登机牌,不得强制乘客注册账号或下载指定App; 旅客自行打印航司签发的电子登机牌,不能因此被拒绝登机。
去欧洲一定要记得还有如此面面俱到的航空旅客保护规定,同时,建议全球推广!不过,大家也别太心急,欧洲嘛,新规刊登《欧盟官方公报》满 12 个月零20天新规才能强制落地,延误3小时600欧一直都是有的哦~
最后,再说个小tip,国内很多信用卡都有行李延误险,在欧洲尤其好用,遇到行李延误分分钟赚回5000元,还能同时触发欧盟的行李延误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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